基本信息
其他要求
岗位职责
任职要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年满18周岁。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3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5.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、知识和工作能力。
6.应聘实行执业(职业)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(职业)资格证书。
7.按照《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》《2024年南宁市公开考试招聘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》报名并参加了南宁市2024年3月30日统一举行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笔试(简称“3月30日笔试”),并已取得有效笔试成绩(无0分、违纪、缺考)的人员。
8.本次招聘岗位有关年龄、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,均截止至2024年11月4日(如18-35周岁,为1988年11月5日至2006年11月4日出生)。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4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。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。
9.具有国家承认学历。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(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,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),专业、学历、学位应相统一。专业目录参考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(2024年版)》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。
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、本科学历报考。
10.达到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(以下简称笔试合格分数线)。原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、村“两委”成员岗位及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考生,在报考非定向岗位时,笔试合格分数线按非定向岗位划定。
11.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其他说明
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
公招热岗